刑事案件律师作用不大
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不大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涉嫌犯有刑法规定的罪行,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审判的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被告人有权利聘请律师代理自己的辩护。但是,纵观整个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我们不难发现,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并不是很大。
首先,刑事案件律师的争议就在于其代理对象-被告人是否具有罪行。在刑事案件审判中,被告人如果律师发现羁押、审讯、取证等环节有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提出申请和抗诉。但是,如果被告人实际上是有罪行的,那么即使提出了这些申请和抗诉也未必能够让案件得到改变。原本律师代理的是自己辩护的权利和利益,最终的审理结果却是被告人是否有罪,而这只有依法认定后才会决定。也就是说,律师的努力并不能改变一个案件的审判结果。
其次,现实中律师代表的被告人大多数是普通人,并不具有专业的法律背景和丰富的经验,对刑事案件审判的规则、程序、权利、问题等都非常陌生和不熟悉。但是,律师的获取成本昂贵,同时,将自己的个人权利加上自己有罪结论给律师代表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很少准备申请获得律师代理的被告人,往往面对案件情况预设偏见,律师的建议也很少得到听取和接受。而如果被告人本身的被囚禁状态比较恶劣,律师的常规公共访问也受到了限制。
此外,刑事案件中的“有罪保护”机制更加保护了被告人的利益,而律师也无法突破这道保护墙。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利因素,例如自己滥用药物导致暴力,如果再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可能只会使情况更糟糕。被告人需要承担自己的罪行和行为,而刑事案件律师并不能为其洗白。报道中的案例中,有接受律师代理的被告人,律师本着维护被告人利益的原则,希望通过辩护来唤醒可能的假证情况。但是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因为这种行为对于早已认罪的被告人来说,除了将决定细节披露出来之外没有帮助。即使单个证人出现假证也会被法庭视为证人颠倒乱咬,部分法院考虑到了被告人可能会给出这些证词,对其用证压制。
虽然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律师的作用并不是很大,但是律师的参与对于司法公正和维护个人权利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只要被告人在自己辩护的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证词得以保留,律师即使无法改变审判结果,也能为被告人的身心健康及其他右利提供有效的协助。即使刑事案件律师不能够改变案件本身的审判结果,但其参与依旧逐渐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相互制约的司法环境,进而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和打造更为完善、高效的司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