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律师不愿意打二审行政案件

时间:2023-10-14 10:01 来源:智勇律师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司法审判程序分为一审、二审和终审三个阶段。二审是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的再次审判,也就是在一审判决后的上诉程序中,由高一级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理,以确认或变更它的合法性和正确性。而行政案件作为一种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律师们却普遍避免打二审行政案件。为什么律师不愿意打二审行政案件呢?

二审行政案件的审理周期长

相较于其他案件类型,二审行政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这是由于行政案件本身就具有复杂性,需要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因此二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时间相对较长,会给律师的工作效率带来很大影响。行政诉讼案件又往往涉及到政治、经济等领域,因此会受到诸多利益关系、社会压力、舆论影响的干扰,形势也十分复杂,这使得许多律师不太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打这类案件,给行政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行政案件的程序较为繁琐

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案件类型,行政诉讼的程序比较繁琐,涉及到大量的证据、案件资料和法规以及法律陈述和辩护等等,行政机关的行为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其处理方式也比较复杂。行政案件的处理也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因此必然要采取严格正式的程序,这不仅需要律师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需要雇佣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协助处理案件。

风险性较高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行政案件的风险性较高,因为行政机关有相当的权力机构,不论其认为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多高,很难承认自己是错的,这也就给律师打官司带来一定的阻力和灵活性上的制约。如果一个律师打了赢的官司,那么他很有可能得到多方面的表扬和奖励,但如果律师输了官司,那么不仅可能要赔偿还要受到社会舆论和其他惩罚,这无疑会影响律师的声誉和工作发展。律师们对于行政案件在诉讼风险上更加谨慎,很多人不愿意轻易地接受这样的案件类型。

影响客户关系

行政案件的诉讼实践过程中,律师往往会遇到客户不配合的情况,因为行政案件涉及到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有些客户可能会因个人利益关系妨碍律师的愿望或目标,这必然会对律师的工作以及与客户的合作产生影响。行政案件的审理周期长、程序繁琐、风险性高,这也会加重客户的负担和压力,导致案件处理过程中产生矛盾,进而影响到一些律师的口碑和人际关系。

行政案件涉及到的利益点多,程序繁复,风险大,压力大,这些都对律师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虽然很多人愿意从事行政案件的工作,但因为这些原因,律师们对于行政案件还是显得比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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